深圳大力扶持互联网产业 初创企业免两年房租

本主题由 纵云 创建于 2009-11-15 16:02:36

深圳互联网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按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及其配套政策,我市未来几年将致力于把互联网产业打造成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通过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等“九项工程”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并设立专项资金,自今年起连续7年每年安排5亿元,全力扶持互联网产业的振兴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产业基地,力争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并培育出3-5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使深圳成为我国乃至东南亚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领先城市。



  我市互联网产业规模约160亿元

  我市互联网产业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据初步统计,2008年,我市互联网产业总规模约为160亿元,占全国产业规模的11.5%。其中,互联网基础服务业规模约为30亿元,占全国的4.4%;互联网应用服务业规模约为130亿元,占全国的18.4%。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较快,已获批创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200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1500亿元,占全国比重的6.25%。同时,我市涌现出腾讯、A8音乐集团等一批互联网产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人口普及率达到60%,家庭宽带普及率超过65%,是国内城市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2015年互联网产业规模将达2000亿元

  按照规划的发展目标,互联网产业将成为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预计2009-2012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50%,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2012-2015年年均增长40%,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在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销售收入超百亿企业1-2家,2015年超百亿企业3-5家。同时,通过营造较为优越的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实现宽带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有效覆盖,三网融合有效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有效实施,商业应用有效拓展,成为我国下一代网应用的示范城市。

  全市互联网接入实现无缝覆盖

  规划指出我市互联网产业四项主要任务分别是:加快建设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着力构建支撑体系、优先发展重点领域。通过大力推进光纤接入网、无线接入网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互联网接入的无缝覆盖,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宽带城域网,适度降低互联网企业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费用,鼓励深圳广电与电信等行业企业在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内容、商业模式等领域开展合作,在“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并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推动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互联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级;加快发展应用服务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拓展互联网新兴应用领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抢先布局移动互联网,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015年实现无线宽带移动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优化、无线网络建设工程、下一代互联网示范、电子商务拓展、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互联网应用促进、移动互联网推广、三网融合推进等九项工程,全面提升互联网产业发展水平。预计到2012年,宽带无线网的覆盖率达100%,无线宽带人口覆盖率70%;2015年,无线宽带人口覆盖率超过8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实现无线宽带移动化。同时,全面推广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在深圳大运会的应用。此外,加快推进和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等新业务,搭建手机支付平台和终端,推进手机支付在深圳市公共交通、水电气、银行保险以及广大中小商户小额支付等领域的应用,并逐步实现远程医疗进入家庭。

  初创企业入驻互联网产业用房免两年房租

  按照《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自2009年起,连续7年,每年投入5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集中使用、联合会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在产业发展空间支持方面,支持互联网初创企业入驻政府投资的互联网产业用房,并给予2年免房租、第3年房租减半资助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降低初创企业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对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根据其贡献不同,给予一定的研发资助。

  每年安排600万支持创新人才在深创业

  鼓励互联网产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深圳创业,参加我市举办的全国性创业大赛。市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安排600万元,支持竞赛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互联网产业项目或者创办互联网创业企业,并可以优先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在本市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连续从事研发工作1年以上的创新人才,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并可享受住房等优惠政策。

  承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最高资助1500万

  深圳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互联网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最高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转移资助。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实施的,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深设总部最高资助500万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总部(含区域性总部),按照我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有关规定,优先认定为总部企业,并且在享受总部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并优先予以用地安排。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动漫产业,并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电子商务企业最高可获百万元资助

  政策加大了对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规定在深圳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当年,对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最高1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省电子商务专项项目,集中专项资金予以配套支持。

  投融资体系建设方面,将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互联网产业。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互联网企业,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种子期的互联网创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当年起,按照该创投企业占被投企业的股权比例,前两年予以100%资助,后三年予以50%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其对创业企业投资额。此外,互联网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


http://it.sohu.com/20091114/n268208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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